税法综合题模拟试题及答案(58)
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位于天津市区,系2004年5月15日在原国有企业乙企业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1)2013年10月,公司为了扩大销售渠道,计划委托丙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预计丙商场每年产品的销售量可以达到20000件。该产品每件的材料成本为100元(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工成本为100元。公司市场部提出了两个合作方案:
方案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每件商品售价300元(不含税),丙商场按不含税销售收入的30%收取代理费。
方案二:公司直接将商品按7折的价格卖给丙商场,由丙商场按300元的价格出售。
(2)2013年五一期间为了促销一款新型手机,丙商场拟定了四种促销方案。已知该款手机平时的对外零售价为2000元,商场购进该手机的成本为不含税1000元,并且可以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种促销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支付价款时,旧手机作价200元,即在购买新手机时可以少付200元现金。
方案二:新型手机在现有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九折销售。(折扣额要求开票部门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中分别注明)
方案三: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返还现金200元。
方案四: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赠送价值200元的小商品,小商品的购进成本为不含税价100元,可以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已知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请计算甲公司两种方案合作双方的税前利润,选出一个双方公司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2)计算丙商场四个方案分别应纳的增值税,哪个方案对丙商场来说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最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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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方案一: 甲公司应当支付代理费=300×20000×30%=1800000(元)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300-100)×20000×17%=680000(元) 甲公司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680000×(7%+3%+2%)=81600(元) 甲公司的税前利润=(300-200)×20000-1800000=81600=118400(元) 丙商场应当缴纳营业税及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800000×5%×(1+7%+3%+2%)=100800(元) 丙商场的所得税前利润为:1800000-100800=1699200(元) 方案二: 将丙商场代理销售方式改为购进货物再销售,丙商场可以按照210元(不含税)的价格从甲公司进货,再以300元(不含税)的价格对外销售,此时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不考虑其他成本和费用的情况下: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10-100)×20000×17%=374000(元) 甲公司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74000×(7%+3%+2%)=44880(元) 甲公司的税前利润=(210-200)×20000-44880=155120(元) 甲公司采用第二方案增加利润额=155120-118400=36720(元) 丙商场应缴纳增值税=(300-210)×20000×17%=306000(元) 丙商场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06000×(7%+3%+2%)=36720(元) 丙商场的税前利润=(300-210)×20000-36720=1763280(元) 丙商场采用第二方案增加利润额=1763280-1699200=64080(元)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采用方案二两个公司都增加了利润,是一个双赢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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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各方案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方案一: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000×17%=120.60(元)方案二: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800+(1+17%)×17%-1000×17%=91.54(元)方案三:按现行税法规定,返还现金没有冲减销售收入的规定。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000×17%=120.60(元)方案四:税法规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按公允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000×17%]+[200÷(1+17%)×17%-100×17%]=132.66(元)通过上述计算结果可知,第二种方案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最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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