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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起


江苏南通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起

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具体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7日、8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9月7日上午8:30~11:00 经济法

  9月7日下午1:00~ 3:30 财务会计

  9月7日下午4:30~ 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9月8日下午2:00~ 5:00 资产评估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报考级别为考4科)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乡镇职称不予认可)。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技工技师学历及党校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 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5日9:00~5月29日16:00

  新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6月4日9:00~6月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2. 老考生[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5日9:00~5月29日16:00

  老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5月15日9:00~6月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7月上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初审)流程

  步骤一,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处”提交材料审核;

  步骤二,审核通过,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如老考生报名表左上方无档案号,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信息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角);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复印件;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提供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另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工程师、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59000251、59000252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网上缴费结束前,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络信息部(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2.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3年9月3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即不符合免试资格的),其报考级别须为报考5科,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报考级别须为报考4科,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并携带审核材料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负责,联系电话:(025)83633852、83633858(传真)。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领取。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信息请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培训信息”一栏查阅。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编辑老师: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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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6: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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